医院规章制度
(根据2024年7月12日第382/QĐ-BVPTM号决定颁布)
一般规定
- 医院全天24小时运行。
-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-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禁止携带有毒化学品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医院。
- 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及医疗机构文明礼仪要求。
- 严禁在医院范围内吸烟、饮酒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- 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将医院财物带离医院。
- 共同维护医院的公共秩序与安全。
对于医院工作人员管理规定
-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,保持仪容仪表整洁,着装规范,符合医院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要求。
- 工作人员须按照岗位职责及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、医疗专业操作规程履行职责,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。
- 以礼貌、友善的态度对待患者、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,主动提供引导、咨询、诊疗及护理服务,尽职尽责,不得刁难患者。
- 尊重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,保护患者个人隐私,并在诊疗、医疗操作及护理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。
- 除院外紧急救治或参加医院组织的院外医疗活动等特殊情况外,医生及护理人员不得穿着医院工作制服离开医院。
- 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暗示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款、礼品。
- 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医院财物,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犯罪意识,维护医院治安秩序,遵守文明行为规范,保持科室及医院环境整洁。
对于来访人员、患者及患者家属
-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医院规章制度及各科室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- 严格遵从医护人员的医嘱及医疗指导。
- 如实提供病情及相关健康信息,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诊疗工作。
-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。
- 医院范围内禁止吸烟。
- 禁止在医院内携带或使用轮滑鞋、滑板、儿童自行车等物品。
- 禁止携带宠物及其他动物进入医院。
- 按规定足额支付诊疗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。
- 医护人员开展诊疗、医疗操作等专业医疗活动时,患者家属不得进入相关医疗操作区域(儿科患者陪护人员除外)。
- 尊重医护人员,文明礼貌,不得侮辱、威胁或侵害医护人员的人格尊严、名誉及人身安全。
- 尊重患者隐私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拍照或录像。
- 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爱护医院设施、医疗设备及其他财物。如造成损坏或遗失,须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。
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
- 禁止携带院外食品进入医院(奶类除外)。
- 禁止携带榴莲、菠萝蜜等气味浓烈的水果进入医院。
- 住院患者须穿着医院规定的病号服,未经医生同意不得擅自离院。如需离院,须按照医院规定签署相关承诺书。患者及家属须遵守《病房管理规定遵守承诺书》中的各项要求。
- 探视时间:
+ 中午:11:30 - 12:30
+ 下午:16:30 - 20:30
注意事项: 探视人员应保持安静,不得影响其他患者休息。每次探视最多允许2人进入,探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。特殊情况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。
医院院长
(已签署)
副教授、医学博士、医生 黎文石 (Lê Văn Thạch)
医院规章制度
(根据2024年3月12日第146/QĐ-BVHN号决定颁布)
适用于患者及探视人员
-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- 严格遵从医生医嘱。
- 住院患者须穿着医院规定的病号服(年龄过小的儿科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执行),治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。
-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。
- 按规定足额支付诊疗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。
- 禁止携带院外药品及食品进入医院(糖、奶类及水果除外)。
- 保持病房安静、整洁,爱护并妥善使用病房内的设备及医院财物。如造成病房内设施或财物损坏、遗失,须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。
- 医院范围内禁止吸烟,包括传统香烟、电子烟及水烟筒烟草。
- 在诊疗及进行医疗操作期间,患者家属不得留在病房内(儿科患者经主治医生同意的情况除外)。
- 探视时间:
- 上午:06:30 - 07:30
- 中午:11:00 - 12:30
- 下午:16:30 - 21:00
注意事项:
- 探视人员应保持安静,不得影响周围患者休息。每次探视最多2人。
- 医院将根据传染病疫情的发展情况,适时对探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。
医院院长
(已签署)
二级专科医师 朱光莲 (Chu Quang Liên)